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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本﹝十四﹞日通過並公布謝委員孟雄所提:「糾正基隆 市東信國民小學,辦理八十七學年度新聘教師及代理教師甄選,違規逾時受理報名,又未 依規定審查報名資格,且召開教評會審查會議,未依法迴避,嚴重破壞甄選制度;該校校 長朱憲瑾,擅自?

  • 日期:88-01-14

  糾正案文指出:國家考試取人之制度,旨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為政府拔擢優秀人才
,而教育工作者,肩負薪傳文化、傳授知識、啟迪民智、匡正社會風氣,培育國家優秀人
才之重責大任,倘若執行教育者從甄選階段之始,即已開始違法作弊,以不當方式通過考
試,而為人師表,實為整體教育界之嚴重挫敗,於個人則對勤奮用功之基層老師,極為不
公,必然打擊其士氣;於機關則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之情形,導致教育品質下滑,並使
整個社會質疑夫子之人格,不惟戕害老師之工作尊嚴,抑且破壞優良教育形象。為期實踐
教育人員人事公開,提高國民小學師資素質,有效延攬優秀人才,學校教師甄選制度,必
須嚴謹健全。然基隆市東信國民小學舉辦八十七學年度新聘教師、代理教師甄選,幾乎是
一手包辦之甄選制度,嚴重缺乏客觀、公開性,難怪弊端叢生,該校朱校長未依規定辦理
甄選,玩法弄權,徇私溺職,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