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資訊系統分為三大系統:一、業務資訊系統。二、行政資訊系統。三、財務
資訊系統。其中業務資訊系統,又設人民書狀管理系統、調查案件管理系統、彈劾案件
管理系統、巡察案件管理系統、院會議事管理系統、委員會管理系統等六子系統。
監察院採用資訊處理之效益,計有下列五項:一、能迅速查詢人民書狀處理經過流
程及相關資訊。二、有效減少重複簽案及調查情形。三、管制案件辦理進度,避免積案
。四、迅速製作各項統計及表單。五、統一作業流程,增進工作效率。監察院資訊系統
,經過多年努力,已達到全院電腦化作業,對於監察權的行使,多所助益。
錢院長到任後,對院內業務管理現代化、資訊化相當重視,要求資訊室對該院資訊
整體發展計畫,徵詢委員意見加以充實,研提完整資訊計畫,以應監察權行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