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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第三屆第一次會議,於本(二)月九日上午九時,在本院議事廳舉行, 由錢院長復親自主持。會中報告事項有十一案、臨時報告事項有三案、討論事項 有二案、臨時討論事項有二案、及四項選舉,其中較重要者計有:

  • 日期:88-02-09

  一、報告本院國際事務小組八十七年度之工作概況與工作績效等工作報告。經院
會決定:「准予備查」。
二、報告監察院第三屆八十八年地方機關巡察各組委員名單。經院會決定:「准
予備查」。
三、討論李委員伸一、趙委員榮耀、謝委員慶輝、林委員時機等四委員所提:「
為監督政府達到弊絕風清之目標,請研究適時對行政院所屬部會,每年進行抽樣
專案調查案」。經院會決議:「推派李委員伸一、趙委員榮耀、謝委員慶輝、林
委員時機、張委員德銘等五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研究調查,並先由李委員伸一
任召集人,再互選一人為召集人」。
四、討論李委員伸一、謝委員慶輝、江委員鵬堅、趙委員榮耀、林委員時機委員
等五委員所提:「請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對於經常到院之陳訴人,所陳訴之案件
,再予研究有無補救之道,以疏解民怨案」。經院會決議:「推派謝委員慶輝、
林委員時機、張委員富美組成小組逐案研究辦理」。
五、討論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張委員德銘等三委員所提:「八十七年度政
府執行營繕工程及採購案件,保留款偏高,嚴重影響政府施政效能,是否有公務
人員怠惰情事,有追查瞭解之必要,擬建請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案」。經院會決議
:「推派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張委員德銘、林委員將財、黃委員煌雄等五
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六、討論張委員德銘、趙委員榮耀、江委員鵬堅等三委員所提:「為提振院會功
能,擬請推派委員三人組成專案小組研討『如何提振院會應有之功能』案」。經
院會決議:「推派張委員德銘、趙委員榮耀、江委員鵬堅、柯委員明謀、黃委員
守高、詹委員益彰、黃委員煌雄等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研究,並先由張委員德銘
任召集人,再互選一人為召集人」。
七、選舉本院內政及少數民族等七委員會召集人。
(一) 依本院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各委員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各該委員
會委員互選之;各委員會召集人任期一年,不得連任。各委員會召集人不得擔任
其他委員會召集人。」
(二) 票選結果,監察院第三屆各委員會召集人名單如次:
1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召集人:張委員德銘
2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林委員秋山
3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召集人:康委員寧祥
4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召集人:黃委員煌雄
5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人:趙委員榮耀
6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人:李委員伸一
7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江委員鵬堅
八、選舉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委員會委員。
(一) 依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會由院長、副院
長以外之監察委員互選七人組成之,並互選人為召集人,任期一年,不得連任。」
(二) 經票選結果,監察院第三屆財產申報委員會委員名單如次:
古委員登美、廖委員健男、謝委員慶輝、林委員鉅鋃、郭委員石吉、詹委員益彰、
趙委員昌平。
九、選舉本院預算規劃及執行小組委員。
(一) 依本院預算規劃及執行小組組織簡則第二條規定:「本小組置委員五人,由
本院院會推選委員擔任之,任期一年。如有過半數出缺時,補推選之。」
(二) 票選結果,監察院第三屆預算規劃及執行小組委員名單如次:
江委員鵬堅、李委員伸一、郭委員石吉、詹委員益彰、尹委員士豪。
十、選舉本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委員。
(一) 依本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會置委員七人,由本院
院長、副院長以外之委員互選之,並互推一人為召集人。任期一年。」
(二) 票選結果,監察院第三屆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委員名單如次:
黃委員武次、古委員登美、呂委員溪木、黃委員勤鎮、尹委員士豪、詹委員益彰、
謝委員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