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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五﹞日通過並公布陳副院長孟鈴、 李委員伸一、黃前委員鎮岳所提:「糾正行政院衛生署辦理八十八年度六 十五歲以上高危險群老人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種計畫,免費接種措施,決策 草率,計畫過於倉促,思慮不周;獨家廠牌市場,顯遭壟斷,涉?

  • 日期:88-03-05

  糾正案文指出:行政院衛生署根據定點醫師通報,八十七年農曆春節
前後一週,國內感染上呼吸道疾病之患者,多達十六萬人,基於流行性感
冒﹝簡稱流感﹞極易造成老人甚高之罹患率,與嚴重併發症之考量,乃擬
議將老人接種流感疫苗,納為防疫措施,並倉促草擬八十八年度「六十五
歲以上高危險群老人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種計畫」,專案報請行政院核准,
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嗣因採購作業指定廠牌、獨家議價,致價格偏高而遭人非
議,學界亦質疑免費接種政策,未經周詳評估,有欠妥當。又流感是每年冬季均
會定期流行,乃常態性疾病而非突發性疾病,然該署在尚未掌握確切流感疫情盛
行證據之前,遽然宣布實施該項計畫,時機有待商榷,作為失諸躁進。
  糾正案文並指出:按流感與感冒二者是完全不同,也不相干的疾病,流感疫
苗祇能預防流行性感冒,無關感冒。但衛生署最近一再發布,每週有多少萬「感
冒」病例,以宣導老年人及早踴躍施行流感疫苗,似有誤導民眾,將呼吸道疾病
都歸為感冒,以利促銷之疑慮。
  又此種將「流感」與「感冒」疫情,混在一起發布的作法,顯然與該署八十
三年五月二日函頒「急性傳染病突發流行之調查及處理作業手冊」,規定疫情須
經「檢驗確定」後,始得對外發布有悖,且徒然造成民眾無謂恐慌而已,殊欠妥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