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案文指出:國防部辦理本案,陳報改建作業,對土地之清理,過於草率,原眷戶
一再抗爭;經辦單位於發現問題後,未能立即採取有效之補救措施,造成眷戶質疑,有失
政府威信,且國防部對於眷戶之迭次陳情,亦未積極協調相關機關詳細說明,妥適疏導,
徒增民怨,亦屬不當。
糾正案文並指出:台北市政府與國防部簽訂「合作運用影劇五村等五個眷村基地興建
國民住宅個案協議書」時,未嚴加查核其基地之位置、可供興建國宅地號及依法應予保留
之面積等資料,即率與簽約,造成協議書所載合作興建土地之面積,與實際向國有財產局
價購取得之國宅用地未趨一致,規劃興建國宅二、O八六戶,與實際興建戶數一、九四八
戶,亦有不符,且未興建基地之範圍、位置及將來改建完工分配事宜等,未予詳訂,滋生
紛端,台北市政府承辦本眷村改建案,規劃有欠周密,執行未臻切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