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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核四廠建廠執照乙案,監察院於本(二十五)日, 發表聲明指出:

  • 日期:88-03-25

  該案業經該院派委員調查中。按監察委員依據憲法規定調查案件,係獨立行使職
權,不受任何干預,調查委員定會本著公正超然立場行使職權,請各界靜候委員調查。
  如有團體依集會遊行法規定到該院陳訴意見,請依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
規定辦理,並希能維護該院院區內外環境,不破壞環境及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