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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三)日通過並公布張委員富美、趙委員昌平所提糾正國防部、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案。案由為:「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教勤營補保業務移交未臻切實、戰材撥發手續繁雜、心理輔導工作成效不彰、職務分配調整不當,均有疏失,爰依法提出糾?

  • 日期:88-09-23

  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教勤營營部連下士張允耀,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十八時至六月二十七日二十一時休假,未於六月二十七日(星期日)二十二時三十分按時返營,部隊即聯絡家屬、親友協尋。張允耀之母親表示,渠已於當日十九時三十分許搭車返營,亦不知何故未抵營區。部隊除繼續其他管道之尋找外,亦與家屬密切保持聯繫。當日二十二時四十分張允耀之母親通知部隊,發現張允耀已在桃園市愛三街一八三號住所客廳以尼龍繩上吊自裁,短暫急救後,二十二時四十分緊急送桃園市桃新醫院,延至二十三時十五分宣告不治。
  糾正案文指出: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戰材補保業務之移送,未依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部隊隊職官亦未予嚴加督導,顯有疏失。該指揮部對於補給申請表報繁複,易延誤零件獲得時效之情事,應深入檢討改進。又心理輔導工作,成效不彰,職務分配調整不當,均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