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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二)日通過並公布林委員秋山所提糾正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案,案由為:「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之輸油管線,於高速公路二七四.五公里處遭人盜油,發生漏油事件,該公司事前未能貫徹執行巡管工作、督導不周、考核不力;事後又舉措失當?

  • 日期:88-10-22

  糾正案指出,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之行政缺失,計有下列六項:
一、 未能貫徹執行巡管工作。
二、 未能切實督導外包巡管工作。
三、 搶修工作未能落實,造成二度污染。
四、 盜、漏油事件,損失巨額公帑。
五、 查緝盜、漏油設備老舊,效能不彰。
六、 防堵措施無效,屢生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