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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內政及少數民族二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十)日通過並公布張委員富美、廖委員健男所提糾正法務部調查局案。案由指出: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辦理白曉燕案之張志輝偵訊工作,未依規定全程錄影錄音、測謊作業流程未盡周詳、製作偵訊筆錄內容疏誤、隔夜?

  • 日期:89-05-10

  糾正案文指出:白曉燕遭綁架撕票,經報章媒體披露後,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以下簡稱台北市調處﹚受命於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成立「0四一四專案支援小組」,破例介入一般刑事案之偵查,協助蒐集情報及追緝白曉燕案在逃兇嫌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期能協助警方及早破案。惟因臨危受命,且介入原非本職之一般刑案偵查領域,日以繼夜,疲憊不堪,加以警調之間,溝通協調不良,情報資訊不足,案情陷於膠著,壓力有增無減。台北市調處之調查員蘇玉麒等人,於訊問張志輝﹙陳進興之妻弟﹚時,亟於突破案情,竟違反當時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及該處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修訂之偵訊室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經核均有違失,亟待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