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同時決議:推請江委員鵬堅、李委員伸一、黃委員勤鎮等三人,組成另一個專案小組,針對「徐自強在沒有任何其他補強證據下,僅依同案被告的自白,即被判決死刑確定,有無違反保障人權情事」乙案進行調查,並以江委員鵬堅為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