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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於本(五)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十五時召開會議,經該會決議:推派 趙委員昌平、廖委員健男、詹委員益彰三人組成專案小組,針對趙委員昌平等三委員所提「司法警察 機關(警察、調查、憲兵)於偵辦過程中,違法逮捕、拘禁、搜索、扣押以及一案兩?

  • 日期:89-05-22

  本次會議同時決議:推請江委員鵬堅、李委員伸一、黃委員勤鎮等三人,組成另一個專案小組,
針對「徐自強在沒有任何其他補強證據下,僅依同案被告的自白,即被判決死刑確定,有無違反保障
人權情事」乙案進行調查,並以江委員鵬堅為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