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夸歷任南非國家律師協會(NADEL)秘書長(一九九三年)、會長(一九九四∣九五年),最高法院委任律師(一九八八∣九五年)、德班律師協會會員、那他市鎮規劃上訴委員會會員(一九九三∣九五年)、那他大學法學實務、商事法等法學教授、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及合夥人(一九七六∣一九八八年),並自一九九五年起,出任南非國家監察使(National Public Protector)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