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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會議,本(十九)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案。案由為:民航局於中正機場滑行道封閉整修時,未能妥擬因應措施,致生危及飛安狀況;另飛航管制人員超時排班、代班情形嚴重,且勤前教育未能落?

  • 日期:89-09-19

  糾正案文指出:按民航局職司全國飛航安全器之監督、管理及安全事項,責任重大,本﹙八十九﹚年一至三月,包括區管中心、及中正國際機場近場台,已有十件嚴重飛安事件,佔去年全年總飛安事故之半數,甚至三月間,還發生跑道上兩次飛機闖入對頭事件,又同年五月九日,復發生華航CI681次班機,因正機師空中失能緊急回航,惟降落後卻耗費四十四分鐘,始將其抬離飛機送醫等重大意外事件,顯見民航局在飛安之監督、管理上核有下列疏失:
一、 中正國際機場北面貨機坪NS滑行道封閉整修,卻未能先行妥擬因應措施,致造成飛航危險現象,思慮顯有未周。
二、 飛航管制人員,超時排班、或代班情形嚴重,滋生飛安危險,顯有欠妥。
三、 勤前訓練未能落實,且對事件發生後,執勤者隱瞞事實未予初報等缺失,未能有效解決。
四、 台北區管中心人力老化,發生航管事件頻率過高,影響飛安,顯未妥當。
五、 機場緊急搶救作業規定,未盡周延,搶救指揮、協調、通訊體系紊亂,航空公司航務機務應變規定不清,確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