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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林委員秋山所提糾正台中市政府案。

  • 日期:89-11-07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林委員秋山所提糾正台中市政府案。案由為:台中市政府核發黃金映象大樓建造執照,未能察覺建築師以不實、且未符建築技術規則之結構計算書圖送件;未能督促起造人等,於開工前,補辦結構外審作業,且迄今尚未頒定特殊結構之認定標準,核有疏失。另未依「台中市政府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申報開工及施工勘驗須知」之規定,即縮短勘驗時間;貿然取消施工中勘驗作業等情,均核有違失。由本院送請內政部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下列五點違失:
一、 台中市黃金映象大樓,係由蔡博文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建築師蔡博文以內容不實、且未符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結構計算書圖送件,而台中市政府竟未察覺,仍准予核發該大樓建造執照,核有疏失。
二、 台中市政府未能督促起造人等於開工前,補辦結構外審作業,且迄今尚未頒定特殊結構之認定標準,核有疏失。
三、 台中市政府未依「台中市政府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申報開工及施工勘驗須知」之規定,要求建築師,提送施工計畫書,即縮短勘驗時間,核有違失。
四、 台中市政府無配套措施,即貿然取消施工中勘驗作業,核有違失。
五、 台中市政府指派未符建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資格者,核發本案建造執照,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