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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行政院案。

  • 日期:90-04-17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十七)日通過並公布馬委員以工、謝委員慶輝所提糾正行政院案。案由為:「行政院主管之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其運作過程欠缺機密性、專業性與機動性,致操作八十九年十一月台指期貨虧損高達九.三九億元,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顯有失當。」由該院函請行政院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指出:國安基金最近期護股市之截止日期(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及其購買之股票種類,雖列為該基金嚴禁對外公開之事項,但事實上,護盤期間卻為業界普遍所週知,且國安基金所下之委託書均屬大單(五百張左右),單數又多,市場人士極易掌握,甚而將股票倒貨解套,讓國安基金承接,亦不時傳聞。足證國安基金運作過程之保密機制不足,易致外界藉機對作套利,使國庫蒙受損失,確有失當。
  糾正案並表示:國安基金現有十三位委員中,除政府官員佔有七位外,餘六位為立法院各黨團所推荐之學者,多未具有操作股市之實務經驗,且委員會甚少召開,而其召開亦僅決定進出場時程及原則,並不介入操盤,形同背書;再則參與操盤之工作人員,皆係由財政部現職公務人員兼辦,其專業知識及操盤實務經驗,自屬不足。國安基金可動用之金額達五千億元,面對詭譎多變之國內外金融市場環境,卻由多數未具證券或期貨操作實務經驗之成員,決定其動支決策或執行操盤任務,反觀民間規模一千億元之基金,即有百人以上專業專職人員詳細分析操作,尚不能免除虧損,國安基金之操作機制,顯欠允當。另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視基金有動支必要時,皆限定實際執行基金操作者進出股市之時點或期限,不僅令執行者無法視市場狀況有彈性運作之空間,且導致有心人士得以掌握其進出時點,進行對作,從中套取暴利,此等僵化之作法,亦有失當。
  附糾正案全文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