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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十九)日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國防部暨所屬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及國防醫學院案

  • 日期:90-07-19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十九)日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國防部暨所屬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及國防醫學院案。案由為:國防醫學中心之預算額度隨進度,延誤一再擴編,顯示國防部原先編列預算未盡覈實,實際執行績效不彰;國防醫學院及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於規劃設計階段,未能慎選設計單位。又國防部督導決策反覆,因而造成進度延誤及公帑損失;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營建管理督導鬆散,整建工程未能如期完工啟用,影響使用效益,均有重大違失。由該院函請國防部轉促所屬切實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國防部為因應國軍事長程需求,整合軍中單位醫療設施,加強教育訓練及研究發展等目標,於民國七十三年三月規劃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航太醫學中心及陸軍衛勤學校等,遷建至台北市內湖營區(原陸軍工兵學校舊址),發展成為國防醫學中心體系,全案計畫執行期間,預算鉅額擴增,工程進度大幅落後,經監察院所屬審計部調查發現,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辦理本案,有效能過低情事,遂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通知主管機關國防部查明妥適處理,並函報該院,經該院調查結果,國防部暨所屬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及國防醫學院,在本案之處理過程,確有以上所述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