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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經濟部案。

  • 日期:90-02-07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廖委員健男、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經濟部案。案由為:「經濟部辦理產業技術資訊推廣計畫,其內容定位模糊、未臻明確,且未能落實建立產業分析師制度之目標,人事經費編列控管效率不彰,部分預算編列,未依規定及標準辦理;另專案辦公室迄未能有效建立督導考核機制及對外服務窗口,顯有未當。」由本院函請經濟部轉飭所屬,積極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指出:
一、 產業技術資訊服務進廣計畫(ITIS計畫),內容龐雜,定位模糊,計畫目標含混不清,計畫內容未臻明確,難以符合原訂扶植中小企業與促進產業升級目標。
二、 未能落實建立產業分析師制度之計畫目標,各分支計畫項下培訓之聘用人員異動頻繁,缺乏對業界之瞭解,經驗難以承傳,且人事經費編列控管,效率不彰,宜一併檢討改進。
三、 各分支計畫內部分預算編列未依規定辦理,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部分項目未能明列編列標準,各行其事,顯有未當。
四、 專案辦公室未能有效建立督導考核機制與統一對外服務窗口,功能仍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