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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十三)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行政院暨所屬交通部、國家科學委員會案

  • 日期:90-09-13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十三)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行政院暨所屬交通部、國家科學委員會案。案由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於台南科學工業園區之基地評選,忽略高速鐵路振動影響、科學園區環境振動標準之訂定,缺乏效能、草率決議南科振動驗收量測,以垂直方向為依據、輕率同意暫定南科段高鐵低頻振動值為六十八分貝、南科二期開發方案前後說詞,南轅北轍;另行政院就國科會與交通部雙方高鐵振動爭議所組跨部會協調機制,於歷經二年協調,僅於垂直方向有三分貝之減振成效、國科會與交通部就高鐵行經南科,引致廠房振動干擾之數值評估,迄今仍各持本位作法並屢屢訴諸媒體,致爭議擴大、國科會與交通部就南科晶圓廠,係三方向振動標準皆需滿足部分,迄今仍存歧見,卻未見協調,均有違失。由該院函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改善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
一、 國科會未親為高鐵振動影響之研究評估下,率爾認為高鐵振動不成問題,致評選會議有關評選重點項目環境污染部分缺漏「振動」考量,該會於南科新市基地選址之幕僚作業,顯有疏失;又該會未確認水平方向振動干擾之嚴重性,即率爾決議:日後南科驗收量測數據仍以垂直方向為依據,水平方向數據為參考,顯有違失;另該會於未滿三月之甚短期間,就南科二期開發方案之可行性評估,竟有南轅北轍之結果,顯見決策過程草率,究該方案是否確能解決高鐵減振之爭議及解除廠商陸續撤資之危機,應再切實檢討。
二、 行政院於本案減振爭議所作歷次跨部會協調,效能不彰,未洞悉本項爭議並妥善協調改善,顯有怠職;又國科會與交通部(高鐵局)雙方主管官員又屢屢訴諸媒體,致爭議白熱化,造成國科會副主任委員薛香川憤而辭職,有損政府聲譽,均有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