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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國防及情報、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四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六)日通過並公布黃委員煌雄、趙委員昌平、呂委員溪木所提糾正行政院案

  • 日期:90-11-06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國防及情報、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四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六)日通過並公布黃委員煌雄、趙委員昌平、呂委員溪木所提糾正行政院案。案由為:行政院長期將龐大社會福利預算的編列與執行,分散由多個部會各自辦理,一直未有統籌的運作機制,加以有效的管理與運用,導致社會福利資源分配的不公、不均與浪費,並長期拖延實行勞保年金化|特別是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制度,致使近八百萬勞工人口的老年基本生活,無法獲得保障,均有失當。由該院函請行政院並轉飭所屬改善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
一、 從九十會計年度社會福利支出預算按機關別編列的內容觀之,社會福利支出預算係分由十四個機關單位編列,並各就所編預算逕自執行,這種分散附屬於各部會編列預算與執行之多頭馬車現象,不僅造成我國社會福利政策發展的支離,缺乏統籌整體規劃的結果,更是導致今日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與福利提供階層化的主因。
二、 由於目前勞保老年給付存有諸項缺失與不公平現象,無法保障勞工老年的經濟生活安全,因此,儘速實施勞保年金化已為勞工、民間團體與社會福利學者的強烈共識,惟此攸關眾多勞工,於老年時,是否得以維持基本生活水準,使其不因所得中斷而落入貧窮處境,進而造成家庭沈重負擔的重要制度,行政院卻在督促勞委會規劃勞保年金化的態度上,欠缺積極、主動,致該制度至今仍未真正落實;就連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在現行體制下,變動最小,並可保障勞工退休後生活,有利勞保年金制度的推動,亦迄未推動實施,嚴重影響近八百萬勞工家庭老年生活的保障,其罔顧勞工權益,亦屬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