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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二)日通過並公布黃委員煌雄、趙委員榮耀、尹委員士豪三人所提糾正行政院案

  • 日期:91-01-02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二)日通過並公布黃委員煌雄、趙委員榮耀、尹委員士豪三人所提糾正行政院案。案由為:「行政院對工業用地之供給,欠缺整體規劃,致整體供需失衡,造成國家資源之配置失當,且價格調整機制不足;暨未能將失業保險、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做有效結合,且未能責成公辦公營職業訓練單位與產業界的需求,做緊密而有效的結合,核有不當。」由該院函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指出:我國工業用地之供給有多重來源,除包括依據早期獎勵投資條例與其後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之工業區、都市計畫內之工業區與非都市土地之丁種建築用地外,尚有國科會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開發設置之科學工業園區,以及經濟部依據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開發設置之加工出口區。然而中央與地方政府競相爭取設置,未充分考量市場需求變化與區位適宜性,且不同之工業區各按其法律依據而有不同之供給條件與管理情形,各主管機關又各自行其事,未依國土發展之整體規劃或總量管制,復欠缺跨部會之協調機制,乃至整體國家資源出現供需失衡、配置失當狀況,且價格調整機制不足,核有諸多不當。
糾正案復表示:行政院主計處發布資料顯示,我國的失業率逐月節節升高,由去(八十九)年十月的三.一九%達到今(九十)年十月的五.三三%。惟過去多年來政府並未為失業者建構完善的社會支持系統,乃於失業率攀高時,失業勞工因所得中斷,形成嚴重社會問題。按就業安全體系包括:失業保險、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三部份必須密切連結、相互配合,始能有效發揮就業安全體系的積極功能。然而現行體系中,三者之間卻銜接不足,且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政策,也未能與實際的失業者結合,亦沒有從就業者的需求和市場的需求作結合,訓用不合一,以致媒合率低落,顯示現行就業輔導體系績效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