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二)日通過並公布黃委員煌雄所提:糾正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案

  • 日期:92-01-22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二)日通過並公布黃委員煌雄所提:糾正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案。案由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執行「加強取締砂石、土方車執行作為專案」過程草率,該大隊會計室對本案之審核,未盡落實,內部稽核功能不彰,均核有違失。由該院函請內政部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中指出:
一、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九十年六月至十一月,執行「加強取締砂石、土方車執行作為專案」過程顯欠周妥,經辦過程草率,致不肖員警及不法業者有機可乘,相關涉案違失人員,雖各依情節輕重,函送法辦暨行政懲處在案,惟為防範弊端再度發生,允應針對全案各項缺失,督導所屬,落實檢討改進。
二、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會計室,事前對本案既未妥予監辦,事後又未有效複核,對本案之審核有欠落實,內部稽核功能不彰,致發生﹁中華地磅﹂業者周賢騰,以非員警實際執行押車過磅之過磅單二八九件,向該大隊請領過磅費,計非法報銷柒萬貳仟貳佰伍拾元,涉有詐欺罪嫌案。為健全內控機制,發揮會計審核應有之功能,允宜就內控機制,加強檢討改進,俾資防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