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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會議,本(二十)日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前交通部郵政總局案

  • 日期:92-05-20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會議,本(二十)日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利所提糾正前交通部郵政總局案。案由為:前交通部郵政總局對於所屬郵政機構,未依規定落實員工抽查及人事管理制度之情事,未善盡督導之責,顯有違失。由該院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前郵政總局台灣南區郵政管理局(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及前南區郵政管理局台南郵局(於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台南郵局),均未依規定落實員工勤惰之抽查制度,且台南郵局人事管理鬆散,台南郵局郵務科快捷股業務士呂明修,於八十六年一月至八十八年十二月間,均未依規定準時到班,復未辦理請假手續,並委請他人冒名代簽到、簽退及投遞郵件,相關主管人員均怠忽職責,內部勤惰管理,確有重大疏漏,前南區郵政管理局及台南郵局竟未發現異常,顯見該等單位均未切實執行抽查項目,致該項抽查規定,徒具形式。
  糾正案文復指出:台南郵局事前未能要求所屬員工,依規定辦理請假作業,事後亦未詳加核對、追蹤及管理,以有效掌握員工值勤動態,並核予業務士呂明修該年度全勤獎金一六、二四五元,顯見該局人事管理作業鬆散、草率,致員工差勤管理,產生嚴重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