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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於一月二十四日舉行九十一年度工作檢討會

  • 日期:92-01-24

  監察院於今(二十四)日舉行九十一年度工作檢討會,由該院錢復院長主持,並由杜秘書長善良、各委員會召集人及蘇審計長分別報告一年來院務、各委員會業務及審計部業務後,嗣即進行檢討。
  監察院九十一年在職權行使方面,計收受人民書狀一七、六九七件,較九十年一六、六七0件,增加一、二0七件(六.二%);調查五五六案,較九十年五一四案,增加四四案(八.六%);提出糾正案一五七案,較九十年一五四案,增加三案(一.九%);彈劾案成立十五件,與九十年相同,彈劾四十九人,較九十年二十四人,增加二十五人(一0四.二%)。顯示監察院九十一年業務量仍繼續成長。
  監察院九十一年重要行政措施計有加強地方巡察責任區受理案件之查詢、追蹤與管制,提昇地方巡察作業品質與績效;辦理調查人員在職精進訓練,有效提昇其專業知能;推動公職人員財產二維條碼申報作業,方便申報人快速申報;改進出版品編印與管理,提昇出版品服務品質;編印國際事務相關出版品,加強與各國監察機構實質交流;整合公文管理系統,推行院區網路資訊系統,簡化行政流程,提昇公文交換時效;運用跨院跨部會之監察案件管理系統,提昇監察案件管制效率;改善圖書閱覽環境,充實圖書資訊,提供線上查閱服務;辦理體適能檢測,增設健康休閒設施,並改善辦公環境,增進該院同仁身心健康等。
  展望監察院今(九十二)年業務重點為有效運用人力,審慎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提昇調查工作效能;加強專案調查與專案調查研究,彰顯監察功能;配合網際網路之普及,研究利用網際網路辦理財產申報;精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之執行並強化其宣導;改進調查案件報導文學專輯之編印與行銷,使更多人瞭解監察職權行使之績效;修訂該院公務統計方案之報表程式,建置監察統計資料庫,提昇統計資料提供速度;推動公文檔案數位化,以紓緩檔案儲存空間,並使重要文獻史料檔案長久保存等。
  至該院各委員會亦提出重要檢討事項,諸如:
一、歷年來所收受人民書狀,內政類人民書狀均居首位,以九十一年度為例,內政類共收受五、八三四件,占該院全年收受人民書狀總數一七、六九七件之三二.七%,足見人民對內政業務尚有諸多未盡滿意之處;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所通過糾正或函請行政機關檢討改進見復之調查報告一三九案中,屬內政部主管業務者共一一九案,依其性質分類,仍以營建機關(五十七案)、地政機關(二十七案)及警政機關(十八案)居前三位,與八十九年、九十年情形相同;而營建案件五十七案中,以建築管理類案件三十案為最多,公共設施及既成道路取得案十一案居次,都市計畫類案件八案為第三位,其餘分散為雨水下水道、新生地、廢棄土、、、等八案。按建築管理攸關公共安全、市容觀瞻及國家形象,該會九十一年所通過調查報告,建築管理類三十案中,以不當核發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及審查未依法定程序等事項,即占十八案居多,顯示各地方政府對建築申請案之審查,未能確實依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各地方政府以往指派擔任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之建管人員,有資格不符建築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情事,而內政部未善盡督導、考核之責,任令違法現象長期存在,前經該會提案糾正後已有所改進。又其餘該會審查通過之建築管理案十二案,係屬建物違規使用及違章建築案,亦函請內政部應督促地方政府加強取締、處理,以維護公共安全與市容觀瞻。
二、有關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監察院認為退輔會擁有設備完善之榮民之家及具有長期照顧老人之經驗,由於老榮民逐年凋零,榮民之家床位閒置比例逐年增多,浪費政府資源,在資源共享及充分利用原則下,退輔會宜擴展經營理念,結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積極與內政部配合,善用榮民之家閒置床位,安置社會中低收入孤苦無依老人。
三、在水資源開發、調配與管理方面,監察院認其攸關國家經濟建設、農業發展、人民生計與環境品質甚鉅,惟近年來,台灣地區水荒問題日趨嚴重,顯示相關主管機關對於水資源之開發保護、節約用水強制措施、休耕規劃及防旱措施、水資源之調度與緊急應變作為、權責機關橫向與縱向之協調聯繫等措施,均有所不足,行政院應督促經濟部、農業委員會,積極謀求因應對策,以有效且長期解決水荒問題。
四、全民健保自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一日實施,迄今已逾七年,使民眾就醫便利,重大傷病患者負擔減輕,因病而貧之情形明顯減少,民眾對整體醫療服務滿意度達七成以上。但近年來,全民健保保險收入之成長,遠不及醫療費用成長,導致財務收支失衡,監察院對此問題相當關心,於八十九年、九十年分別就全民健保執行績效相關問題,作通盤之調查,並就「政府補助款欠費問題」、「藥價差等問題」,分別於九十年及九十一年提案糾正,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署、財政部、經濟建設委員會,策定完整有效具體改善措施,以維民眾就醫權益。按健保開辦以來,國人每年門診平均次數已達十五次,高居全世界第一位,而門診每一處方箋平均所開藥品品項數高達四.一項,相較其他先進國家高出甚多,至於藥價差問題,每年浪費之金額,約在健保局估計之一三二億元及學者專家估計之二六○億元間,藥價差金額可謂相當龐大,但上述問題迄今均未能解決,全民健保之醫療支出,仍以每年六.二五%之速度成長,行政院衛生署為控制民眾不適當之就醫行為,係以提高部分負擔因應。但八十四年開辦至九十一年,部分負擔已調整六次,民眾負擔逐年增加,但卻未見對醫療浪費之解決有具體成效。行政院應責成相關部會,提出具體節制浪費之策略,而中央健康保險局對於醫療浪費之監控及稽查,應予加強,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對於醫療院所違法詐騙健保醫療給付之問題,亦應嚴加查辦,以消除醫療浪費。 
五、教育改革乃促進教育發展,社會進步之動力,但主事者為求速效,許多教改決策直接從政策跳到執行層面,而對關鍵項目,包括師資培訓工作,是否搭配得及、配套措施有無齊全、試辦項目是否需檢驗或調整等問題,卻多未作深入之探討;接二連三太躁進之大舉興革措施,衍生諸多問題,不但引起基層教師反彈,亦使家長、學生抱怨連連;監察院在教改推動之初,即對教改之規劃及施行成效,予以密切之關注,每年在巡察行政院及教育部時,監察委員對教改之缺失及可能面臨之問題,多次提出建言,八十八年起之專案調查:「教育改革成效問題」、八十九年之「教育改革之績效追蹤調查」、九十一年之「國小英語教學問題」、「國小鄉土語言教學問題」等,與教改相關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均送請教育部等機關檢討改進。教改最大之盲點,即在教育部無視於台灣教育之習性及環境,一味企圖將西方之教育模式,快速複製到台灣來;由於準備及宣導時間不足,結果造成學生、家長及老師一片恐慌,無法適應與配合。為使教改有更廣泛而深入之反省,該院於九十一年底巡察教育部時,曾建議由具公信力之學者專家、社會代表團體及人士等組成小組,針對教改進行全面之體檢,對問題之癥結,作澈底之檢討。
  綜上所述,足見一年以來,監察工作,在該院錢院長、陳副院長、所有監察委員及全體員工任勞任怨,辛勤工作之下,已日漸獲得民眾之肯定與信賴。該院杜秘書長表示:今後當以更科學、更有效之行政作為,以強化監察權,充分發揮監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