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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營軍區搶案,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海軍總司令部、海軍後勤司令部及海軍陸戰隊司令部

  • 日期:92-10-23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三)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耀、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海軍總司令部、海軍後勤司令部及海軍陸戰隊司令部案。案由為:海軍總司令部、海軍後勤司令部、海軍陸戰隊司令部,未能督導所屬,加強基地勤務紀律,貫徹相關管理規定,落實執行各項管制措施;對海軍左營基地衛哨勤務督檢之執行,亦有欠確實,流於形式,未能及早發現缺失,因而發生歹徒輕易持槍滲入海軍左營基地行搶,並從容逃逸得逞,進出自如,警衛竟渾然不知,衛哨形同虛設,嚴重損及基地安全與國軍整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由該院送請國防部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上午,設於高雄市左營海軍軍區內之土地銀行收付處,遭三名身穿海軍便服男子,持槍搶劫現金新台幣三、一三二、三○○元後逃逸。鑑於本案發生地點,位於警戒森嚴之軍事營區內,案發後震驚社會,三名搶匪雖陸續遭警方逮捕並宣布破案,惟軍事重地遭不法份子輕易持槍滲入,影響基地安全甚鉅。海軍陸戰隊基地警衛旅警一營,未落實執行門禁管制,致歹徒輕易連闖內外兩個關卡,進入左營基地,持槍行搶並逃逸得逞,本案凸顯軍事重地遭不法份子輕易滲入,進出自如,如入無人之境,警衛竟渾然不知,檢查之執行顯然虛應故事,衛哨形同虛設,核有重大違失。
糾正案文復表示:海軍左營基地屬軍事要地,遲至今日尚無完備之監視、警戒、通聯系統,且對搶匪闖入處理,從未演練,另對緊急通報程序之執行,亦欠落實,顯與各項規定有悖,在在凸顯相關主管人員行事草率消極,亟待檢討。海軍總部應對所屬各基地之監視、警戒、通聯系統之強化作通盤研討,並對緊急通報程序之執行,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並落實督導,以求貫徹,俾提昇重要軍事基地之整體安全,進而防制陰謀野心份子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