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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十八)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昌平、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憲兵司令部案。

  • 日期:92-12-18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十八)日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昌平、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憲兵司令部案。案由為:憲兵一二一調查組組長兼宜蘭憲兵隊隊長司光祖中校,與迅雷掃黑對象不良份子往來,有金錢借貸關係,並協助催討賭債,憲兵司令部監督不周,另對於該隊門禁管理之鬆散,未予落實督導考核,經核均有缺失。由該院函請國防部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文中指出:
一、查司光祖身為憲兵一二一調查組組長兼宜蘭憲兵隊隊長,其明知張久男、李權龍等,均係曾經交付感訓之流氓,仍與其密切交往,互通金錢有無,並協助催討賭債,影響憲兵調查工作及憲兵形象甚鉅,而憲兵司令部於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接受監察院約詢時,稱事前並不知情,惟該部既身為主管機關,對於所屬憲兵隊隊長之平日言行及與不良份子深交狀況,竟毫無所悉,顯有重大疏失。
二、司光祖與張久男往來頻繁,司光祖於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接受監察院約詢時一再重複表示:張久男經常至其憲兵隊泡茶聊天,每次進出,皆依規定辦理會客登記手續,惟經監察院查核該隊「九十二年二月至五月底之人車離(歸)營登記簿」,其中張久男登記部分僅有一次,與司員說辭,明顯不符,足見該憲兵隊門禁管理鬆散,外人均可毋須辦理手續而自由進出,其平時管理顯有重大疏漏,憲兵司令部未落實督導與考核,洵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