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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柯委員明謀、郭委員石吉所提糾正內政部警政署案

  • 日期:93-01-07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柯委員明謀、郭委員石吉所提糾正內政部警政署案。案由為: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不肖員警,包庇賭博電玩業者賀泰儒所經營之連鎖電玩遊樂場,並接受飲宴招待,至有女公關陪侍之酒店飲酒作樂;另該局不肖員警,將取締賭博電玩之作為,與巡邏警車之車籍資料,洩漏予電玩業者,使其事先預作準備,規避警方取締行動,嚴重違犯警紀、斲傷警譽;足徵該局主管長官及督察人員,平時考核未臻確實、督察功能不彰,內政部警政署亦未能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發揮防弊功能,依規定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均有違失。已由該院送請內政部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巡官劉橋坪、楊百芳等人身為警察人員,職司查察取締不法,卻不思潔身自愛、勤奮盡職,未能與不法賭博電玩業者劃清界線,嚴守分際,竟利用職務之便,接受業者飲宴招待,並至有女陪侍之酒店,召公關小姐坐檯,飲酒作樂,接受不正利益,庇縱賭博電玩業者不予舉發,知法犯法,敗壞警譽,事證灼然,應嚴予懲處,以儆效尤。
  糾正案文復表示: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員警林威震、劉橋坪於取締賭博電玩行動中,事先告知業者洩漏查緝行動,並幫助業者查詢警方巡邏車之所有單位,涉嫌洩漏公務機密,予電玩業者,使渠等得以事先預作準備,規避檢查,導致警方取締賭博電玩行動,無法發揮應有功能,損及警察機關執法形象,除應徹查嚴懲端正警紀外,警方規劃取締賭博電玩勤務,亦應完善保密要求,俾免不肖員警事先向業者通風報信,減損取締效能,內政部警政署允應以本案為殷鑑,妥擬具體有效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