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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通過台北縣鶯歌鎮東鶯里鐵路平交道糾正案

  • 日期:93-01-20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內政及少數民族二委員會聯席會議,本(二十)日通過並公布李委員友吉、郭委員石吉、黃委員武次及黃委員守高所提糾正交通部及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縣政府及鶯歌鎮公所、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案。案由為:交通部及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縣政府及鶯歌鎮公所,延宕台北縣鶯歌鎮東鶯里鐵路平交道及相關道路等工程之改善,輕忽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台北縣立育林國中未善盡規劃校外教學路線及辦理路勘,與督促旅行社依約派遣前導車,嚴重影響校外教學師生之安全,肇致重大意外事故;另台北縣政府事故調查及交通標線維護等事宜,亦欠周延,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輕忽宣導平交道緊急按鈕之功能與使用方法,又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人力大幅縮減,致未能執行平交道之巡守等勤務,且未妥與地方警察單位協調支援等,洵有違失。已由該院請行政院轉飭所屬,於二個月內切實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七時三十八分,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由基隆開往竹南之南下第二五0七次通勤電聯車,駛至台北縣鶯歌鎮東鶯里鐵路平交道前,因一輛搭載台北縣育林國民中學校外教學師生之遊覽車,與對向車道曳引車會車時,其尾部侵入平交道,而遭該電聯車撞及翻覆,致遊覽車上四十二人全數死傷之重大意外事故。本案平交道近五年來,計發生九次意外事故,死傷六十餘人,相關單位對本案平交道改善工程,顯欠積極,延宕工程改善時程,致發生本案四人死亡、三十八人輕重傷之重大意外事故,核有違失。台北縣政府及鶯歌鎮公所辦理本案環河路拓寬工程時,竟未就交通流量、道路容量及交通設施等覈實分析及評估,以提出相關改善因應對策,該鎮鎮長亦坦承未將本案平交道列入改善計畫,僅考量疏導文化路之交通流量,然環河路完工後,本案平交道及附近道路交通流量徒增,因路面會車寬度不足,大型車輛不易會車,致生本案意外事故,洵有違失。
  糾正案文復表示:育林國中校外教學,輕忽本案平交道路況不佳及近年事故頻繁,死傷慘重之事實,竟未審慎評估沿途行駛路段之路況及辦理路勘等事宜,且縱任旅行社未依約提供小客車進行前導;另平交道警報機響起、閃光燈閃爍及廣播播放時,尚約有三十五秒之時間可資應變,車上教師卻未採積極之作為,以防範意外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