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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日總統、副總統選舉,合併舉辦公民投票,錯投票匭者,仍算有效票」乙事,監察院核派林委員鉅鋃等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

  • 日期:93-03-12

針對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於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通過決議:「三月二十日總統、副總統選舉,合併舉辦公民投票,錯投票匭者,仍算有效票」乙事,立法院國民黨籍、親民黨籍多位立法委員,於本(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監察院陳情,由該院值日委員林鉅鋃受理。該案業經該院核派林委員鉅鋃等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由林委員鉅鋃擔任召集人。
三月十二日上午至該院陳情者計有:廖風德、曾永權、鄭逢時、李全教、王鍾渝、關沃暖、李嘉進、孫國華、謝章捷、高明見、楊富美、鄭三元、李慶安、李永萍、林惠官、劉文雄、徐耀昌、呂學樟、秦慧珠、林德福、陳進興、林政義、李桐豪、傅崑萁、馮定國等二十餘位立法委員,其陳訴要旨為:有關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本(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召開會議通過決議:三月二十日總統、副總統選舉,合併舉辦公民投票,選民若不服制止,將總統選票投入公投票匭者,將視為違法行為;但在選務人員未發現情況下,投入公投票匭之總統選票,仍為有效票等情,涉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