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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外交及僑政、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四委員會聯席會議,本(七)日通過李委員伸一、趙委員榮耀、林委員時機、黃委員守高、陳委員進利及廖委員健男所提糾正行政院、內政部及教育部案

  • 日期:93-01-07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外交及僑政、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四委員會聯席會議,本(七)日通過李委員伸一、趙委員榮耀、林委員時機、黃委員守高、陳委員進利及廖委員健男所提糾正行政院、內政部及教育部案。案由為:隨著全球化浪潮,我國所形成之新興移民,已成為不少工業先進國家所應面臨之重要課題,這些移民除在語言、文化、價值觀念與主流社會存有重大差異外,復隨著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不斷增加下,渠等在台生活適應、成人教育、工作就業與子女教養之種種議題,亦逐漸引起社會各界之注意,從而顯示跨境及異國婚姻之家庭生活值得重視,惟各部會就外籍與大陸配偶相關照顧輔導措施,並未充分協調與整合資源,且執行步調不一,亦未建立有效管考機制,致各相關機關未能針對外籍與大陸配偶各階段性之問題與需求,提出完整與前瞻性之方案等節,經核均有違失。已由該院函請行政院轉飭內政部、教育部,切實檢討改進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依內政部最新統計已達二十八萬餘人,加上九十一年渠等所生育子女數為十一萬餘人,人數高達三十九萬餘人,如再加上家庭人口數計算,影響極為廣泛。行政院卻未秉於我國移入人口結構激增之現象,及早規劃統合執行方案,長期忽略外籍及大陸配偶在台適應之各項問題,迄至九十二年方決定由內政部辦理,惟目前有關外籍及大陸配偶統計系統尚未整合,仍各自分離,導致資料零散不齊,無法及時掌握確切數據,以為施政參據。復各部會間彼此步調不一,統一協調不足及未建立有效管考機制,行政院卻未深入瞭解事態之嚴重性,積極協調與整合各機關行政及人力資源,致問題叢生,行政效率低落,顯有不當。
  糾正案文復表示:內政部對於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班,除未區分國籍以瞭解外籍配偶之需求,亦未考量外籍配偶原生文化融合於台灣社會之適用性,設計不同課程內容,甚未統籌規劃課程內容、師資來源及通用教材,且未能依據渠等之需求及程度,開辦實用性班別,而僅著眼於經費之補助,未本於主管機關權責,瞭解外籍配偶適應程度之需求,及其來台後思鄉之情緒,適時協助營造其精神層面及紓解壓力之社會支持網絡系統或廣播電視服務,並協調各機關妥為規劃師資條件及來源並整合通用性教材內容,致教學資源零散,欠缺效率及實用性,任由地方政府各行其事,確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