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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28)日通過並公布謝委員慶輝、趙委員榮耀、黃委員武次、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台北市政府案

  • 日期:94-01-28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28)日通過並公布謝委員慶輝、趙委員榮耀、黃委員武次、李委員伸一所提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台北市政府案。案由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之醫師,未落實執行急診會診規定,致發生重大醫療轉診處理不當事件;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災難應變指揮中心之標準作業程序有欠週妥,實務運作尚有瑕疵;又該局稽核市立醫院登錄資料不實,且台北市政府對於所屬機構之調查能力、危機處理機制未臻完善;而行政院衛生署對於急重症病床之通報及聯繫,未能積極任事,迄未建置全國性轉診通報及處理體系等,洵有違失。已由該院送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並依法妥處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
一、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之醫師未落實執行急診會診規定,致發生重大醫療轉診處理不當事件、新生兒加護病床登錄不正確、病歷補填管理鬆散等缺失,肇致醫療作業流程之嚴重疏失,督導醫療與行政業務不周,顯有違失。
二、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未能適切處理邱童轉診事宜,將其遠送至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之決定,顯有未當。
三、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災難應變指揮中心之標準作業程序有欠週妥,通話內容過於草率,聯絡醫院之順序缺乏準則,實務運作尚有瑕疵,核有未當。
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未能確實稽核市立醫院登錄資料不符實情,顯有欠當。
五、 台北市政府對於所屬機構之調查能力、危機處理機制未臻完善,亟應檢討改進。
六、 行政院衛生署對於急重症病床之通報及聯繫,未能積極任事,迄未建置全國性轉診通報及處理體系,洵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