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務人員有失職或違法情事,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之提議,並經提案委員以外之監察委員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彈劾案。 112年成立彈劾案20案、彈劾36人,較111年之27案、53人分別減少7案、17人。 按近5年觀察,以109年彈劾40案、54人最多,其次為111年之27案、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