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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

       監察院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政治獻金及遊說業務之受理、審核、查處及公開,落實陽光法規立法意旨,確保公職人員清廉作為,杜絕金權政治,以加速實現廉能政治。
       113年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7,410件,其中網路申報比率由109年90.0%升至113年97.1%,另財產介接授權比率由109年86.1%升至113年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