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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

       監察院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政治獻金及遊說業務之受理、審核、查處及公開,落實陽光法規立法意旨,確保公職人員清廉作為,杜絕金權政治,以加速實現廉能政治。
       112年監察院受理公職人員財產定期申報6,102件,其中網路申報比率由108年85.3%升至112年96.0%,另財產介接授權比率由108年79.5%升至112年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