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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司法院

  • 日期:107-11-21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107年11月20日上午巡察司法院,並聽取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業務簡報。召集人蔡崇義委員首先指出,民眾不服司法判決而向監察院陳情,請求代為申冤,已占監察院陳情案件最大宗。雖經本(第五)屆監察委員調查,審慎提出調查意見,函請法務部研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等訴訟救濟,再審雖有成功事例,惟非常上訴均遭最高法院駁回。
監察委員林雅鋒則提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無法設立法官自律委員會、身心障礙少年收容於少觀所,原有社福資源即中斷、CRPD有關失智症被告鑑定等司法院疏視事項。監察委員楊芳婉提出,監理人之選任、應加強法官性別平權等訓練。監察委員陳師孟、高涌誠則聚焦於監察權與司法權之分界,監察委員陳師孟建議監察、司法、行政三院應繼民國45年所達成協議精神,再次協商以解決監察權與司法權之爭議。監察委員仉桂美則就司法院受理釋憲標準、釋字748號如未及時制定或修正法律之效力問題,提出疑問。另,監察委員王幼玲針對「司法審判核心」、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針對「原住民族專庭」分別提出疑問。監察委員趙永清認為應注重司法改革之呼聲。
會中,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及呂太郎秘書長針對巡察委員所提建議及問題口頭回應,其餘事項將於會後一個月內以書面詳細回覆。
張博雅院長於巡察結束前表示,司法院應重視巡察委員所提建議與問題,並就失智症的鑑定、積案過多法官申請調動規避之處理,及彈劾案件移付懲戒久未處理等議題,請司法院檢討及注意改善。
本次巡察委員計有召集人蔡崇義、張博雅院長、仉桂美、方萬富、王幼玲、瓦歷斯.貝林、林盛豐、林雅鋒、高涌誠、陳師孟、楊芳玲、楊芳婉、趙永清等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