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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村委員就「我國實驗教育的實施現況與未來發展之檢討」議題,代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作如下發言﹕

  • 日期:108-12-20

監察院蔡培村委員於今(20)日巡察行政院會議中,代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我國實驗教育的實施現況與未來發展」議題提出建議。蔡委員一開始即表示,我國於103年通過實施實驗教育三法係亞洲法制化先驅,唯迄今將屆6年,無論學校或者非學校類型的實驗教育,均有顯著成長,政府應適時回顧檢視並研訂實驗教育前瞻政策規畫,促進教育多元發展及正向價值。
 
蔡培村委員指出,實驗教育據以辦學之「特定教育理念」,係學生進行學習與教育選擇的核心,教育部應給予明確定義;另為落實實驗教育之立法意旨,宜思索是否設置專責單位及與國際交流平台,以帶動政策整合發展、提升國際形象。此外,亦應掌握實驗教育成功要素,強化基礎培訓機制,對於各類型實驗教育學費收費標準不一,宜制定標準規範、建立完整的配套措施,以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及學生受教權益,俾以符合教育基本法精神。
 
蔡委員亦提及,政府對於各類型實驗教育特色成果與困境,應予正視及妥善處理,如非學校型態之「個人型實驗教育」,相關規範不明確,且有資源不足致訪視輔導困難情形;而「機構型實驗教育」採取多元自主理念之教學模式,尤重體驗式教育,另「團體型實驗教育」結合在地特色資源等樣態,展現體制外民間教育之能量,均具未來推展實驗教育參考價值。此外,近年「學校型態」及「公辦民營」實驗教育蓬勃發展,然對於因少子化而轉型為實驗教育學校之辦學理由,須予正視釐清,並應研擬正向移轉相關成功經驗至普通教育學校中。
 
最後,蔡培村委員強調,為充實實驗教育之知識體系與文化底蘊,教育部應跨部會整合文化傳承、教育特色、社區共生等現有資源,形成在地化特色學習圈,以建構實驗教育新契機,也期盼在政府及民間團體共同努力下,未來可以提供學生更優質和具特色的教育環境。
 
教育部潘文忠部長回應:
103年實驗教育三法首次通過後,為讓實驗教育推行更加順暢,在107年再次修正,在此前提下目前已有219個學校及民間團體在推動,參與學生人數高達1萬7千餘人,與過往身份未明狀態已有很大突破。實驗教育「特定教育理念」的辦學基礎,主要是讓學生跟家長有因應特定理念的教育選擇權,因此整體規劃留有一定彈性。謝謝蔡委員的提醒,對於目前民間團體或以學校型態推行實驗教育的成功經驗,教育部將做好的成果整理,以讓實驗教育的推動,能對國民教育產生正向刺激與引導,此外,在建立實驗教育完整配套措施,尤其對弱勢學生資源協助方面,教育部也將研議使相關措施更加完備,讓特殊與弱勢學生能有機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