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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長陳菊率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 就多項社會關注議題提出意見 並建議檢討修正57項法規

  • 日期:109-12-28

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今(28)日,由院長陳菊擔任領隊,赴行政院巡察。陳院長首先對行政院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嚴峻之時,國人能正常生活、工作,歸功於該院行政團隊能夠快速的應對,對於各項防疫應變措施提前佈署,防止疫情擴散的成果,向蘇院長、行政院及各部會人員近一年來的辛勞,表達敬意及謝意。

另監察院於今(109)年8月1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除整飭官箴,也負責人權保護,朝人權立國目標邁進,期許普及人權理念貫徹人權保障、落實公平正義,也讓國際社會瞭解我國對人權維護的努力及成效。

接著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就該院109年施政重點工作進行簡報,特別就最新的施政情況進行說明,包括針對疫情的超前佈署,使得我國人民正常生活,成為亂世中的福地,以及開放美豬、美牛,以排除貿易障礙等。

陳院長針對監察院109年調查、彈劾、糾舉、糾正、審計等職權之行使結果,作綜合性說明後,續由監察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或推派之委員,就委員會專案檢討議題發言,並請蘇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即席答復。

根據監察院統計資料顯示,109年1月至11月通過37件彈劾案,彈劾人數有51人,彈劾違法失職態樣大多是違反政府風紀及貪瀆為主,計24案,約占6成5。另通過糾正案120案次,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總計被糾正71案次,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被糾正49案次。另調查也發現,行政機關辦理業務所依據的法律或規定,與當前社會環境顯有脫節,建議行政機關應儘速檢討修正之法規計有57項,其中22項已修正。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監察權是政府施政的外控機制,監察院近年來針對行政機關涉有違失的工作及施政,或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案件,進行調查,所提之調查報告也常為外界做為檢視行政機關施政的重要參考。陳院長指出,監察權具事後權性質,不同於立法院民意機關,而每位委員也都瞭解行使監察權的應用與分際,會尋求更理想的方式,兼顧行政及監察兩端,以合作的方式一起努力。

監察院本次巡察行政院,彙總109年的調查、糾正、巡察、民眾矚目議題,或審計部審計各部會財務及績效等各項建議意見,期望行政院督促各部會研究改進,並列管追蹤及切實解決,使兩院分就不同權責領域,共同努力為人權保障、國家廉能,奉獻心力,以符人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