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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陳景峻、張菊芳、郭文東、蕭自佑、鴻義章調查發現,澎湖縣政府辦理「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案,未依原核定計畫辦理而未獲交通部觀光局審查通過,肇致執行至基本設計階段即結案,執行率僅3.1%,績效不彰,提案糾正澎湖縣政府,要求縣政府及計畫補助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檢討改進

  • 日期:110-05-14

澎湖縣湖西鄉為澎湖第二大人口集居區,擁有美麗的海岸沙灘景觀,與豐富的人文及生態景觀,且位處澎湖海、空門戶(馬公航空站、龍門港),深具發展潛力,然因長期資源政策分配不均,整體區域定位備受忽略。澎湖縣政府為均衡城鄉發展,促進湖西鄉觀光事業,打造湖西黃金海岸成為具有海洋特色之蜜月海灣,及整理周邊林相與植栽綠美化,於民國(下同)104年間向交通部觀光局提案申請「遊憩據點特色加值計畫」補助經費辦理「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案,計畫以「林投風景特定區」為主體,串聯馬公機場、龍門港及黃金海岸,並以國際視野,打造「世界海洋故事」為主題之濱海渡假園區。然該案經審計部澎湖縣審計室查核,並經本院調查發現,澎湖縣政府於106年間僅執行「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案至基本設計階段即予結案,且計畫用地遲未開發利用,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而計畫補助監督機關,交通部觀光局,負有督導之責,經澎湖縣政府2次函邀參與基本設計成果審查會議,仍未出席,致未能即時匡正規劃設計方向,有疏於注意情形,允應研議改進。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10年5月11日通過陳景峻委員、張菊芳委員、郭文東委員、蕭自佑委員及鴻義章委員提案,糾正澎湖縣政府,並請交通部觀光局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澎湖縣政府為發展林投風景特定區,彰顯美麗海灣意象,於100年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於104年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遊憩據點特色加值計畫」補助,獲核經費1億1,520萬元辦理「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計畫,嗣於106年發布「變更林投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湖西鄉亮點計畫終露曙光,惟該府竟執意變更提案,幾經往返修正仍未依原核定計畫辦理,終致簽辦「至細部設計階段完成結案」,形同主動放棄1億餘元建設經費,績效不彰,違失甚明。
 
二、澎湖縣政府辦理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計畫,未按原核定計畫辦理,僅憑審查委員意見,逕自變更主建物空間功能為「宴會廳及會議廳」,與原具公益性之「海洋故事館」文化設施相去甚遠,基地範圍亦自19.4486公頃縮減為0.987公頃,差距近20倍,終因設計內容及經費需求與核定計畫差異過大,未獲交通部觀光局審查通過,該府以階段性結案經費調整至357萬餘元,執行率僅3.1%,未能達成計畫目標與效益,核有違失。
此外,監委陳景峻也提到,調查過程中查閱澎湖縣政府歷史文件發現,縣政府當時辦理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計畫至細部設計階段即予結案,依規定應繳回計畫賸餘款21萬餘元、自償性經費117萬元,縣庫一度陷入窘境,以「財政困難」為由函請交通部觀光局同意免繳回,爭取未果後,再經縣府內部檢討方確認應屬「退還款項」而非「應付款項」,解除縣庫窘迫之情,該府允應基此經驗,確實衡量計畫財務規劃,提報確實可行之計畫。此部分已列入調查報告第三點意見。
 
再者,澎湖縣政府為開發林投風景特定區成為綜合性遊憩園區,已投入經費3,625萬餘元,陸續辦理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規劃設計、土地變更、促參先期作業、墳墓遷葬及施設公共設施等相關工作,且渡假觀光旅館促參案經107年評估為「具條件可行」,惟該促參案旋於108年即因缺乏地方共識而暫緩辦理,109年8月方重啟招商作業,迄至110年1月仍修正招商文件中,整體開發進度遲滯,已逾預定時程2年餘,遲未達成活化土地之目標,允應積極博採周諮、確實檢討延宕主因。此部分則載於調查報告第四點意見。
 
有關本案「黃金海岸世界海洋故事園區計畫」之經費補助機關交通部觀光局,監委則認為觀光局為計畫經費補助機關,負有督導之責。經監察院查閱發現,本計畫規劃設計審查會議紀錄,已見澎湖縣政府欲以BOT招商案主導本計畫端倪,而有提高注意之必要;經縣府第2次函邀參與基本設計成果審查會議,然觀光局仍未出席,致未能即時匡正規劃設計方向,有疏於注意情形,允應研議改進。此部分可參照調查報告第六點意見。
 
最後,監委於調查報告第五點勉勵澎湖縣政府,該縣湖西鄉孕育連綿3公里黃金海岸,沙灘質地細緻純淨,且位處澎湖海、空門戶,深具發展潛力,嗣經澎湖縣政府辦理林投南段15筆土地之墳墓遷葬,遊憩品質提昇,觀光發展指日可待,尤以當前新冠肺炎疫情未歇,國內旅遊人口急遽上升,該府應汲取本案經驗,積極凝聚地方共識,研議藍海策略,方能得機得勢,促進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