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范巽綠、林文程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113年7月18日通過監察委員范巽綠、林文程提出之「外交部黃姓外交官於駐外機構任職期間,疑未具性別意識及言行不當,致損害該部聲譽及公務人員形象等情案」調查報告,並促請外交部確實檢討改善。
兩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黃員於106年至107年間,幾次以LINE傳送疑涉性騷擾文字及圖片予該部屬員A君,A君當時雖向所屬科長反映,惟該科長未及時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A君因112年ME TOO事件,且已從外交部離職,方於個人FACEBOOK揭露此事,該部遲至斯時,始正式啟動本案調查。外交部相關處理顯然消極怠忽,後續該部應確實貫徹「性騷擾零容忍」之立場,有效採取性騷擾防治作為,尤應考量該部及其駐外機構之職場特殊性,俾建立性別友善職場。
調查報告另指出,本案經外交部申評會認定,適用性騷法之行為不予受理,實有疑義。A君申訴黃員之部分行為,因屬雙方於下班時間與職務無關之傳遞涉及性意味、性別歧視之照片或文字,應適用性騷法而非性工法,然經該部申評會認定因申訴期間距事發時已超過1年,又行為地、結果地均在國外,故不予受理。惟按112年3月20日修正通過之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規範,外交部受理與否並無涉事發時間及期日,又針對行為地、結果地認定顯與事實有間。另,原外交部申評會係據性工法及該部考績委員會建議核予黃員記過一次之行政懲處,終因逾3年懲處時限遭保訓會撤銷,外交部允應確實重新併同前開疑義,檢視本案調查是否完備,以積極維護A君權益。
最後,監察委員范巽綠、林文程表示,外交部於申評會調查時已悉本案疑有其他被害人,卻未積極調查以釐清事件真相,且時任駐外機構長官疑有所聞。該部卻忽略A君恐非單一個案之情事,至本院介入調查後,更無作為,實有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