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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遙測發現變異點,地方政府長年不回報、不處理 監察院函請內政部督促國土管理署確實檢討

  • 日期:113-08-10

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林盛豐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防止土地遭違法開發,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辦理國土利用監測作業,倘發現變異點,則透過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平臺通報變異點,鄉(鎮、市、區)公所收到通報後,須於21日內至現地檢查並於系統中回報結果,地用主管機關執行後續的違規查處行動。惟近5年未回報及未辦結案件數量逐年上升,並有違規案件位於都市計畫區,其變異點面積大於1公頃且逾10年尚未辦結情事。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113年8月8日通過監察委員范巽綠、蔡崇義、林盛豐所提調查報告,函請內政部督促所屬國土管理署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委員范巽綠、蔡崇義、林盛豐於調查報告中指出,國土管理署運用衛星影像及遙測技術辦理國土利用監測作業,為避免國家資源重複投入,103年度起由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執行整合跨部會國土利用監測作業。105年5月1日國土計畫法施行,107年度起改由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接辦國土利用監測整合作業,並委託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辦理國土利用監測。該中心採用SPOT衛星(Satellite pour l'observation de la Terre)影像做為監測的資訊來源,SPOT衛星繞地球一圈為101.4分鐘,一天可繞地球14又5/26圈,回到同一軌道之週期為26天。倘發現變異點,則透過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平臺通報變異點,鄉(鎮、市、區)公所收到通報後,須於21日內至現地檢查並於系統中回報結果,地用主管機關執行後續的違規查處行動。
 
惟變異點經國土署通報各該處理權責單位,近5年未回報及未辦結案件逐年上升,又部分案件逾通報時間已久,且不乏有違規案件處於都市計畫區,其變異點面積大於1公頃又逾10年尚未辦結情形,未回報及未辦結件數如下圖所示。該署雖已研提改善措施,未回報比率獲有效降低,惟仍應持續督促相關權責單位加強清理長年未回報與未辦結案件,並針對變異點面積較大或變異類型風險較高者先行處理,落實變異點查證及確實執行回報作業,以有效防止土地使用違規行為,達到國土永續發展目標。
 
調查報告亦指出,變異點經國土管理署通報各該處理權責單位後,部分縣市政府未落實執行現地查證並回報之程序,例如:
1.臺東縣、嘉義縣、臺中市、雲林縣甚至有逾5年尚未回報者。
2.變異點經查報為違規,且面積大於1公頃之未辦結案件以高雄市、雲林縣、彰化縣分居前3名。
3.變異點面積大於1公頃且已逾通報年度10年仍未辦結案件計4件,權責單位均為高雄市政府。
 
經國土管理署分析,逾10年未辦結的違規變異點中,以高雄市為最多,其次是雲林縣、花蓮縣、新竹縣,違規類型以新增建物為最大宗,其餘分別是整地、植被改變、採礦等,該等違建倘未經及時取締、即報即拆,經常於數年後成為既有違建,難以處理。國土管理署除了在「國土利用監測整合作業系統」中披露、稽催外,也應該儘速完成研擬違規辦結獎勵機制及長年未辦結相關配套罰則,督促高雄市政府、雲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東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中市政府、花蓮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落實查證回報、積極清理違規未辦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