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
有關「據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推動疫後郵輪旅運發展,惟耗費鉅資完工之基隆港及高雄港旅運設施招商情形未如預期,且高雄港郵輪預報到港情形未盡理想,為免旅運設施閒置,允宜積極檢討改善等情」案,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於今(13)日對港務公司提出調查案,經本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審議通過,決議函請交通部督促港務公司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表示,港務公司推動基隆港西2倉庫1樓暨停車場招商案,原規劃為旅客服務中心目的使用,因該標的物為市定歷史建物,且受限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致生使用樓地板面積減少,且建物屬歷史建築無法使用明火,受限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無法變更建物內部結構,影響部分業者進駐意願,面臨至今仍未完成招商業務之窘境,另因西4~6碼頭後線腹地無法依計畫興建港務大樓等情,恐將危及基隆港西岸客運服務品質,後續推動方向應兼顧活化歷史建築資產及優化旅客服務之目的。
另,高雄港旅運中心招商作業,該中心部分空間係配合高雄市政府「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推動方案」,推動高雄港旅運中心朝5GAIOT智慧化運用發展,惟相關配套卻仍未到位,如周邊土地多為未開發之素地,整體區域活動人流與商圈均尚未成形,商業消費需求與誘因仍明顯不足,且周邊交通設施不足,如高雄捷運黃線Y15站,將於117年始能完工,尚待捷運黃線聯結捷運紅橘線、輕軌、鐵路等運輸系統後,方可在市區形成格狀路網及相關產業尚未進駐等因素,致整體區域活動人流與商圈均未成形,商業消費需求與誘因明顯不足,致招商作業未如預期。
嗣,港務公司推動國際郵輪靠泊業務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惟疫情解禁後續復航業務推動事宜僅限於靠港優惠、碼頭行銷與旅運設施增設等作為,允宜加強與其他中央單位及地方政府共同配合,如國際郵輪趨勢,通關作業出入境旅客單次即高達萬人,進出市區、旅客中心場站周邊,除由市區道路、公路主管機關及警察單位協助周邊區域交通管制及指揮,並可由交通部協助檢視,優化出入市區大眾運輸工具之便利性及服務水準,以推動國際郵輪靠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