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
臺南市政府明知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開挖區域有清代臺灣縣署等地下遺構,但該府先期規劃有欠周詳,復未參採中央研究院、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及文化部文資審議等相關建議,執意於成功國小挖設地下停車場,造成工期延宕經年及增耗公帑,並影響學童受教權益及市府施政形象。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3年2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提案,糾正臺南市政府。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強調,臺南市政府辦理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透過歷史圖資套疊已知工區範圍內有清代臺灣縣署等地下遺構,並進行預防性考古試掘,發現有臺灣縣署遺構、史前大湖文化黑陶與貝塚,屬於高敏感文資區域。該府明知成功國小校園及其附近有臺灣縣署遺構,復未參採中央研究院、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及文化部文資審議等相關建議,仍執意在該校挖設兩層地下停車場,致甫開工即發現地下建築遺構及文化遺跡而被迫停工,延宕工期達658日;又未與設計單位取得赤嵌樓原停車場工區辦理變更設計共識,致須重新招標,使該工區之工程設計再延宕逾10個月,並遭文化部取消旅客服務中心工程補助款3,318萬元;且工程歷經多次變更設計,增加設計費、工程款及專案管理服務費達9,686萬餘元,耗費鉅額經費興建之地下停車場迄未完工,核有嚴重違失。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指出,臺南市政府104年將赤嵌文化園區列為該府旗艦計畫五大園區之一,編列14億1,750萬元辦理赤嵌園區改造計畫,企圖再現赤嵌「署」光,立意良善,卻事前未調查釐清工程基地內遺構可能範圍、形制與構造樣式等,一動工就挖掘到遺構,多次停工復工,最後決議回填遺構,並放棄興建地下博物館;不僅虛耗第三期工程基本設計費281萬餘元,亦直接影響赤嵌園區改造計畫希冀藉由設置地下博物館,結合史學研究、圖書典藏等形塑為普羅民遮城研究資源中心,使園區發揮教育推廣及文化展示之整體效益,未能達成原定目標,應為殷鑑。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表示,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因處理大量地下建築遺構、文化遺跡而延宕工期經年;且工程歷經多次變更設計,該局均未有效督促及控管變更設計進度,延宕議價期程及校舍工程施工進度,致成功國小師生返校期程由原訂110年5月延至113年暑假後,除上下學路程增加外,原校區之自然專業教室、藝術與人文教室、廚房及淋浴間,於安置文賢國中後,尚無相應配置,而圖書館之閱覽區空間亦較原校區小,嚴重影響受教權益及市府施政形象,核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