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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古蹟建築沿革

監察院古蹟建築沿革

導讀內容


監察院國定古蹟興建,第一期於1913年完成,第二期於1915年4月24日落成,目前作為辦公廳舍使用,乃臺灣現存西洋歷史式樣建築中,保存最完整之一座。設計者為日本建築師森山松之助,當時許多公共建築設計,多出自其手筆。

此棟2樓建築面對十字路口,正向立面為大門入口,乃一座凸出3層樓高之扁平銅製圓頂,四周開12個半圓型的「老虎窗」,具通風、採光和裝飾效果。左右兩旁各有衛塔,四周採「破山頭」,使細節較豐富化。中央正門上端,有3個半圓形長立窗,窗與窗之牆上方有形狀如勳章的浮雕壁飾,周圍繞以花草紋飾。窗之上端,則有拱心石,為巴洛克風格特徵之一,強調且集中焦點在中央入口處。在兩翼廳舍外牆上,復有巴洛克時期常見之圓窗,窗旁以花草、蔬果、綵帶點綴裝飾。

一樓大廳挑高約15公尺,廳內環立18根4公尺高之托次坎柱子,柱頂橫梁雕塑及圓頂天花板之彩繪玻璃,巧奪天工。大廳內輝煌壯麗之M型樓梯通往2樓,牽引左右兩翼,氣勢磅礡。踩著灑滿光影的M型樓梯階梯拾級而上,在樓梯轉角處歇歇腿,欣賞窗外隨風搖曳的樹影,繼續前行,抵達挑高設計的2樓,抬頭就是巍峨的圓頂天花及居中的彩繪玻璃,華麗而不失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