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110年3月23日由院長陳菊、召集人林盛豐委員偕同監察委員等19人,前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瞭解該會數位建設建置及通傳產業發展情形,並實地巡察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NCCSC),聽取國家層級之資安聯防體系建置成果,同時舉行巡察會議。
在通傳會主任委員陳耀祥陪同下,該會同仁先向監察委員說明NCCSC建置、功能與成果,並實機展示網路運作管理平臺(C-NOC)、資安監控平臺(C-SOC)、資安通報應變平臺(C-CERT)及資訊分析與分享平臺(C-ISAC)等系統,隨後就通傳會對於通傳事業營運監督、通訊傳播資源之管理、國際交流合作成果、消費者通訊傳播傳益保護及建構匯流法制環境等進行報告,在場監察委員皆肯定通傳會之專業,及建立通傳領域公私協同資安防護網之努力。
召集人林盛豐委員表示,隨著全球化數位匯流加速發展,面對行動通訊技術的提升與各類新興視聽平臺的快速崛起,通傳會應持續建構有利數位創新發展的寬頻基礎環境,加強資安防護,為民眾帶來數位創新應用服務及保障傳播權益。
陳菊院長指出,資安即國安,在通傳會陳主委的帶領下,期許該會秉持專業,持續保障資通安全、言論自由及落實通傳產業健全發展,也對該會在提升資通安全的努力及用心,表達肯定及感謝。
與會委員於會議中,對於下列議題,廣泛深入提問:
(一)通訊傳播:電視新聞頻道申設與營運、電視新聞報導與隱私權保障、廣電事業申設、換照、評鑑之審議及內控機制、頻道屬性之變更與移頻、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於海外上市之審查、頻道代理商監理、有線電視訂戶數實際查核及收視費率調整、廣電媒體自律機制、影視節目重播率及品質提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進度、5G釋照拍賣金運用規劃等。
(二)資通安全:資安等級分類、與國內外資安單位合作應處機制、網路資通安全、資安人才招聘、待遇與培訓、重大資安事件應變情形等。
(三)弱勢權益保障:兒少通訊傳播權益、網站無障礙認證標章推動、公共媒體未來發展、原住民族公共廣電媒體營運評鑑、身心障礙者電視近用服務、CRPD國家報告審查未派員出席、城鄉數位落差等。
(四)行政監理:消費者權益保障、災防告警緊急通訊服務、電信業者配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執行情形等。
通傳會主委陳耀祥及該會委員孫雅麗除逐一回覆委員提問外,說明該會希望建構公共與商業電視頻道並存的媒體環境,及妥適運用前瞻計畫經費,透過補助5G業者建構基礎建設,拉近城鄉數位環境差距;未來於修正廣電三法時,亦將適度納入頻道代理商監理機制,健全通訊傳播產業,並將加強全民資安意識,公私協力提升資安防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