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110年10月27日上午巡察法務部,聽取法務部、矯正署、行政執行署、法醫研究所業務簡報,並進行座談。
召集人林國明委員首先表示,監察院與法務部職掌雖有不同,但彼此對於保障人權、澄清吏治的目標方向都是一致的,並期盼院部能藉由座談的機會,達到充分溝通與交流的目的。
王美玉委員提出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之獨立性、他字案行政簽結率及相關修法草案進展問題,認為矯正學校戒護人員與教育系統尚待磨合,矯正署應與教育部共同研處規劃108課綱課程。王幼玲委員關心收容人疫苗施打情形,同時肯定受刑人監外自主作業制度有助於復歸社區,並提醒法務部對於受監護處分人應給予妥善醫療處置,及提早規劃社區復歸的準備。范巽綠委員建議矯正署可積極規劃由矯正學校資深教師對他校新進教師提供教育方式的協助、針對執法人員及監所人員實施人權教育訓練,並認為法務部應偕同教育部加深大眾對新興毒品的認識。
葉大華委員建議矯正署應專案建立少年矯正學校矯正人員專業制度及培訓計畫,並呼籲檢討少年矯正學校準用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的界限。林郁容委員則就促轉會與檔案局徵集檔案的過程,調查局執行困難之處,及法務部對政治檔案條例有無窒礙難行提出問題。高涌誠委員關注主任檢察事務官缺額、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應如何修正改善、法醫人力困境、贓證物保管及智慧監獄預算等問題;另外,各地檢署囿於經費對於傳票或通知書係用雙掛號或平信方式送達採取不同作法,法務部應增加預算改善。蕭自佑委員則指出醫療糾紛民刑事案件於全民健保開辦後均直線上升,宜探究其中的關聯性。
蔡清祥部長及相關機關首長並針對巡察委員所提矯正學校人員教育訓練、收容人疫苗施打、傳票送達、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法醫人力培訓、贓證物保管及新興毒品列管等問題,提出口頭回應,其餘事項將於會後一個月內以書面詳細回覆。
本次巡察計有召集人林國明、委員王幼玲、王美玉、林郁容、范巽綠、高涌誠、郭文東、葉大華、蕭自佑等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