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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王幼玲委員、葉大華委員就「政府改善道路安全成效之檢討」議題發言

  • 日期:111-12-23

監察院今(23)日巡察行政院,會中監察委員王幼玲委員、葉大華委員共同代表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以「政府改善道路安全成效之檢討」為題發言,指出臺灣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每年逼近48萬人,行政院所核頒的改善方案一直未見成效,使臺灣道路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率,近10年來均居OECD國家的首位,促請行政院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督導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並允宜參據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以兒少友善角度推動交通安全政策,落實人本交通理念。行政院就發言內容表示將持續督促及結合跨部會力量,全力投入交通事故防制,澈底改善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傷害為重要之公共衛生議題
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指出,每年全球道路交通事故約造成135萬人死亡,2,000萬人至5,000萬人受傷,且約有半數之死亡者屬於「弱勢道路消費者」(vulnerable road users),例如行人、騎自行車者與機車者,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全球兒少之主要死因,造成個人、家庭與國家之經濟損失十分龐鉅。如何正視「道路交通傷害」為重要之公共衛生議題,積極努力展開持續有效的預防工作,實刻不容緩。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 亟待檢討改善
據交通部統計,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自97年170,127件,增加至110年358,221件;死傷人數自97年229,666人,增加至110年479,266人。又近4年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各年齡層死亡人數並無顯著下降,受傷人數則以成年人(25~64歲)及高齡者(65歲以上)呈現上升趨勢,而高雄市、臺中市、桃園市、新北市及臺南市,平均每年道路交通事故傷亡逾5萬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以機車駕駛為最大宗,由107年1,631人死亡、330,008人受傷,上升至110年1,808人死亡、373,064人受傷。
 
另從「兒少交通安全」角度分析,我國連續2年兒少人口負成長,惟兒少交通事故整體傷亡率卻由107年0.66%,上升至110年0.70%(計24,450人)。近4年我國兒少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累計104,002人,以「15歲以上未滿18歲」為最高,占整體兒少交通事故傷亡率51.12%,顯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亟待檢討改善。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率 長年高於OECD相關國家
監察委員王幼玲指出,監察院調查及追蹤我國道路交通事故防制情形(107交調0031),比較OECD國家道路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率。目前臺灣109年道路交通事故每10萬人30日內死亡人數為12.61人,較105年12.09人,死亡人數不減反升,110年更增加至12.67人。綜觀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近年高居OECD主要國家之第1名,109年更為鄰近國家日本2.72人之4.64倍、南韓5.95人之2.26倍。
 
監察委員王幼玲強調,行政院核頒推動「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之目的,期透由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建構安全之道路交通環境;然而,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每10萬人死亡率仍長年高於OECD相關國家,亟待行政院正視,積極督促所屬研謀具體有效之改善對策,切實追蹤與比較我國和OECD國家對於道路交通事故防制及改善作為,並澈底落實執行,以降低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傷亡情形,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運輸事故占我國兒少事故傷害致死首位 威脅其生存及發展權
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監察院調查我國兒少交通安全問題(111交調0012),近4年兒少交通違規案件以「18歲以下無照駕駛」為最高,警方平均每年取締約42,000餘件兒少無照駕駛,且約有7,000餘名兒少無照駕駛機車傷亡,另騎乘自行車之兒少傷亡率也持續上升。此外,「事故傷害」為我國兒少非病死或非自然死之主因,「運輸事故」更長年占事故傷害致死首位,兒少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致死更占運輸事故9成以上。
 
另107年至109年幼童專用車違規數不減反增,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接送車之不合格率超過四分之一;而108年至110年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兒少處理涉及交通事故法律扶助申請案件計722件,其中558件獲扶助(扶助率高達77%),顯示兒少遭遇交通事故的法律扶助需求,亟待政府重視。
 
監察委員葉大華強調,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指出,我國缺乏完整的兒少事故傷害監測數據,僅列出事故「死亡」統計,難以應用於傷害防制。行政院既將降低年輕人口群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人數列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八大人權議題之一,允應積極督導所屬落實交通安全「3E政策」,重視人本交通及兒少生命安全權利,為下一代建立友善安全的交通及通學環境。
 
改善道路交通安全 須中央跨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
監察院指出,道路交通事故防制問題涉及諸多層面,不論是維持交通秩序之穩定,或是提升行車與用路人安全之對策,皆須跨部會通力合作,善用大數據及科學化之評估分析,研提有效防制交通事故之策略。行政院允宜正視及檢討各機關推動道路安全改善措施之成效,切實追蹤與比較我國與OECD國家對於道路交通事故防制及改善作為,以維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第23點指出,政府已經採取許多措施解決交通事故的死傷問題,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和建立校園安全停車區,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中央政府採取行動,確保相關法規在地方層面確實執行,並確保兒少有意義地參與道路交通和運輸政策之制定。兒少交通事故預防涉及之政策規劃複雜且長遠,行政院允宜參據兒童權利公約,視兒少為交通事故防制政策的主體,督導交通、衛福、教育、內政等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重視兒少安全權益,系統性收集及尊重兒少意見,並以兒少友善角度出發推動交通安全政策,落實人本交通理念。
 
行政院暨相關部會說明:
交通部:持續結合跨部會力量全力投入交通事故防制
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表示,為防止交通事故惡化,交通部已成立「高齡者事故防制專案」及「機車事故防制專案」,藉由強化監理工作、易肇事路口改善,教育宣導及善用科技精準執法等措施,逐步改善道路交通事故;另研提「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分別就「管考加強」、「工程升級」、「監理革新」、「酒駕零容忍」、「修法嚴懲」、「執法提升」、「教育扎根」等跨部會七大構面,加強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同時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未停讓行人罰責,以提升行人用路安全。
 
衛生福利部:持續加強宣導兒少交通安全
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表示,將持續加強宣導兒童座椅及交通安全宣導,全面維護兒少交通安全。
 
教育部:持續推動五階段交通安全教育課程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已全面盤整校園周邊危險路口,協助交通指揮;並對於易肇事路段及危險道路,協請內政部營建署和交通部公路總局進行改善;另為降低學生交通事故,協調推動「公車入校園」計畫,並持續推動五階段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
 
內政部:加強科技執法維護道路安全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已持續辦理校園周邊道路改善,並責成地方政府對於易肇事路段加強科技執法,以維護道路安全。
 
行政院:結合跨部會力量全力投入道路交通事故防制
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表示,行政院十分重視道路交通安全與兒少交通事故改善問題,將持續督促及結合跨部會力量全力投入,滾動檢討相關作為之成效,據以研提防制對策,以改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