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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王幼玲關切「我國法令未能依循兩公約不歧視原則,平等適用於移工」議題

  • 日期:111-12-23

監察院今(23)日巡察行政院,監察委員王幼玲代表該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我國法令未能依循兩公約不歧視原則,平等適用於移工」議題發言表示:

我國自78年正式引進移工,開放至今已逾33年,至107年底移工在臺人數已超過70萬人,109年因疫情而人數緩減,但111年10月底已達71萬餘人,已成為我國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但是近年來在多起外籍勞工的調查案件發現,國內法令規定仍未完全平等對待移工,縱使有法律規範,移工仍然未獲保障,面臨職災失能比例是本國勞工的2倍、職災補償或年金難申請;懷孕被遣返、缺乏母性保護;甚至在疫情期間因為居住環境擁擠,遭受比本國勞工更嚴苛的人身自由限制,讓台灣的移工人權問題成為國際關注的議題。王幼玲委員詢問,移工是補充性還是已成為必要性人力?現行的留才久用方案,能夠解決移工工作及家庭婚姻生活被切割的困境嗎?建議行政院應整體檢視我國的移工政策,落實移工人權保障。

行政院院長或相關部會首長回應: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

有關王幼玲委員關切「我國法令未能依循兩公約不歧視原則,平等適用於移工」議題,對於未臻完善個案的協助,請勞動部、衛福部持續檢討現行政策、法令等方面是否落實執行,並朝維護勞動人權來努力。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

工作年齡人口(15歲至64歲),大概每年以18萬速度在減少,國內缺工問題愈來愈嚴重,引進外國勞動力是選項之一,我們認為移工不應該是只是補充性,隨著人口結構的改變,政府必須長期來面對,還需提升友善的移工環境。

衛福部薛瑞元部長:

疫情期間,基於防疫的需要,為防止擴散疫情,對於移工的住宿的環境,可能有一些比較不一樣的預防的措施;至於非法或逾期停留移工,考慮到他們的健康權及避免疫情散播,我們也採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接種的可近性,在移工經常聚集的地方,如火車站等場所,提供了施打等措施,其第一劑、第二劑、及追加劑的情形,分別為59%、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