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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通過年度工作計畫!陳菊:做人民的靠山、國家的良心

  • 日期:110-01-20

國家人權委員會18日舉行第12次委員會議,參考各國國家人權機構執行模式,討論通過「2021年策略計畫(strategic plan)─年度重點工作計畫」,主要包括三大目標、六大策略。

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成立運作,至今僅5個月餘,期間主委陳菊、本會委員及工作同仁,密集依「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相關職權規定,進行共識營討論規劃,經多次修改後達成共識。

主持委員會議的主委陳菊,期勉所有人權委員要做「人民的靠山、社會的正義、國家的良心 」,並且強調期望藉由人權職權的獨立運作,強化社會溝通與對話,積極推動人權多元策略與國際布局,發揮提升人權的關鍵力量,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三大目標包括,一、完善系統性訪查研究、防制酷刑及受害人協助機制等各項制度的建立,強化人權保障及促進之能量;二、立基國際公約,建立評估政府實行人權政策機制,展現獨立專業角色;三、整合公私部門資源,拓展國際交流網絡,多面向深耕推廣人權教育。

至於六大策略的相關計畫,簡述如下:

一、相關侵害人權事件之處理及救濟:對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協助調查;辦理系統性訪查研究;辦理防制酷刑相關作業等。

二、建立人權資料庫及相關指標,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建立人權資料庫;建立人權公約指標及檢核機制;前瞻性人權政策研究與專題報告及法令(法案)之研析等。

三、提出人權公約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獨立評估意見撰擬發表、編印及翻譯;CRC(兒童權利公約)獨立評估意見資料蒐集、研析;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獨立評估意見資料蒐集、研析等。

四、結合公私團體組織合作交流,共同促進人權保障:辦理人權專業論壇;協力民間團體、公民對話;與民間團體/研究單位合作發展創新人權推廣方案等。

五、接軌國際,建立國際人權交流網絡:舉辦本會與國際組織及各國家人權機構交流聯繫會議;國際人權機構團體參訪及培訓教育合作計畫國際人權交流研討會等。

六、強化社會溝通,普及人權理念,扎根人權教育:以調查案例連結國際公約,與各級政府機關合作推動人權教育;發展人權教材研發創新教案;多國語言文宣跨文化傳播;人權教育推廣;建置本會無障礙網站資訊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