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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國會友台小組訪團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交流民主及人權推動經驗

  • 日期:112-02-09

瑞士聯邦國會友台小組訪團共同團長議員莫麟納(Fabian Molina)及瓦德(Nicolas Walder)一行5人,於112年2月9日上午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交流民主及人權推動經驗,並由副主任委員王榮璋、委員王幼玲、田秋堇、賴振昌,以及外交部歐洲司司長姚金祥等共同與會,雙方除分享臺灣民主人權發展歷程以及未來目標外,亦就移工、企業人權、廢除死刑、環境、農業保護、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與運作等人權議題進行廣泛意見交流。瑞士聯邦國會訪團對於臺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仍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以及推動國家報告在地審查模式的做法表示讚許。

陳菊主委首先表示,臺灣一路以來為自由、民主與人權而奮鬥,過去曾期許臺灣能成為東方的瑞士,這也是臺灣參與民主運動者的理想與願景,瑞士國會議員來到臺灣、關心臺灣,特別感到高興與溫暖,尤其瑞士憲法明文寫到「瑞士的外交政策,是要促進對人權和民主的尊重以及各國人民的和平共處等。」更讓她印象深刻。

陳菊提到,臺灣從1949年到1987年有長達38年時間實施戒嚴,在戒嚴時期共有22,028人被逮捕,其中有1,148人被判死刑。她本人也在1979年因美麗島事件而入獄6年多。即使面對壓迫與威權,臺灣仍然不放棄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在這抗爭過程也有許多來自海外包括政府及民間的救援和協助。臺灣在民主化後,非常樂於分享民主、人權的發展經驗,以女性參政而言,目前立法院有41.69%是女性立法委員,在女性參與公共事務上,臺灣非常進步,還有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等,這都是臺灣努力的成果。

訪團共同團長議員莫麟納(Fabian Molina)表示對於臺灣從威權走向民主自由的過程印象深刻,相較下,瑞士的民主化沒有經歷這麼多的困難,瑞士也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希望向臺灣學習民主、人權及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與運作相關經驗,也期待未來臺瑞在人權議題上能有更多的合作。

共同團長議員瓦德(Nicolas Walder)表示,瑞士1971年才賦予女性投票權,是歐洲最晚的國家之一,同性婚姻也在去年合法化,瑞士在追求民主人權的路上也不斷求取進步。瑞士對於臺灣社會在民主、自由與人權共同普世價值的追求,表達肯定並全力支持。瓦德亦提及他本人參與去年11月在德國柏林召開之「世界反死刑大會」,國家人權委員會王榮璋副主任委員等亦共同與會,期許雙方就廢除死刑議題能有進一步對話。

陳菊也感謝在臺灣面臨國際處境困難下,能夠得到瑞士聯邦國會訪團的關心與支持。陳菊引用「風雨故人來」,進一步感謝瑞士支持臺灣的行動,相信這些支持對臺灣帶來更多的信心與安定。

最後,陳菊感謝瑞士聯邦國會訪團來到臺灣彼此交流。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希望未來在不同的人權議題上,能和瑞士有更多、更密切的經驗分享及合作,也歡迎瑞士關心人權的團體、專家學者來臺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