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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舉行交流座談會議

  • 日期:112-02-18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18)日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以下簡稱「人約盟」)代表,就人權業務與職權行使等議題進行交流座談。陳菊主任委員首先感謝人約盟對人權的付出與努力;同時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兩年多,深知尚有許多不足之處,除了自我期許,更希望能透過今天的交流座談,深化社會對話,與民間社會一同努力促進台灣人權。

應邀出席的人約盟代表,包括黃怡碧執行長、黃嵩立常務理事等代表一行9人。人權會包括王榮璋副主任委員與田秋堇、紀惠容、高涌誠、葉大華、鴻義章、蘇麗瓊、賴振昌委員均出席。

陳菊主委在致詞時指出,人權會經過民間社會,包括在座人約盟夥伴們,20年的倡議與努力,終於在2020年成立;短短兩年多,人權會參與了五大國際人權公約的國際審查,也逐步建立人權會的工作方法。人約盟夥伴多次在國際審查會議中,對人權會的建議,人權會都虛心接受。

人約盟代表雖肯定人權會成立以來的努力,也提出了許多對人權會未來工作推動的期待,包括接受國際評鑑是否符合《巴黎原則》、建立系統性訪查及國家詢查的制度和工作方法、監察委員與人權委員雙重角色的工作權衡、工作成果適時展現,以及與非政府組織建立合作聯繫管道等。

座談會議交流熱烈,雙方對交流議題深度討論,陳菊主任委員強調,人權會秉持作「國家的良心、弱勢者的依靠」精神,人權實踐的理想與目標,雖然無法一步到位,但人權會將持續與民間團體、非政府組織協力合作,增進交流,相信一定能逐步達到保障及促進人權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