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社會關注藝人違法持有兒童性剝削影像議題,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2022年已於《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獨立評估意見指出,我國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類型中,以私密影像相關之性剝削樣態數量最多,政府應正視此類性影像犯罪問題,並呼籲應儘速將聯合國《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on the sale of children, child prostitution and child pornography,簡稱OPSC)國內法化,落實CRC,以符國際人權標準。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2014年台灣已將CRC國內法化,2016年首次提出國家報告,並進行國際審查。2022年CRC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時,人權會已建議政府針對《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進行國家整體性政策盤點,並鼓勵政府接受上揭議定書。此外,我國於2017年、2022年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時,國際審查委員會就曾針對兒少性剝削相關議題,鼓勵政府將《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並於結論性意見明確指出「建議政府制定一個綜合性的政策,包括《CRC》一般性原則的執行,以防止對兒少的買賣及性剝削」。
國家人權委員會強調,政府雖已於2023年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化兒少性剝削防制作為,但數位科技發展迅速,致使性剝削態樣多元且複雜,除了周延法制與相關配套措施之外,也應努力倡議提升社會大眾對於防制兒童色情問題及網路性剝削的認知與數位素養,落實CRC第34條的精神,讓所有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性剝削。
◆ 2017年、2022年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CRC第2次國家報告問題清單之平行回復,參閱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https://nhrc.cy.gov.tw/cp.aspx?n=8684
◆ 《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參閱:https://crc.sfaa.gov.tw/Document/Detail?documentId=424E5746-85CC-4EB9-A149-0831F06A0C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