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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赴澳參訪 交流人權工作實務

  • 日期:113-04-30

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強化其人權工作與拓展國際交流合作,由蔡崇義副主任委員偕王榮璋、王幼玲、葉大華、鴻義章委員等一行,於113年4月13日至20日前往澳洲拜訪澳洲人權委員會、聯邦監察使公署、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等機構,雙方深入交流人權實務經驗,收穫豐富。

人權會代表團先前往坎培拉拜訪澳洲聯邦監察使公署,與監察使伊恩‧安德森(Iain Anderson)針對《禁止酷刑公約》與國家防制機制(National Preventive Mechanism,NPM)的實務運作進行深入討論。目前澳洲在聯邦、州與領地層級共有12個機構共同組成國家防制機制網絡,並由聯邦監察使公署擔任該網絡的協調工作,其經驗對於臺灣應如何建構NPM相當具有參考價值。

坎培拉為澳洲原住民Ngunnawal族人生活的土地,代表團也特別走訪了在原住民土地權利運動上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原住民族帳篷大使館(Aboriginal Tent Embassy),並與澳洲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研究所(AIATSIS)代理執行長裘德‧巴洛(Jude Barlow)座談,瞭解澳洲原住民族政策演進以及學術社群透過史料與文物研究與返還工作,支持族人尋回文化根源的努力。

人權會代表團隨後前往雪梨拜訪澳洲人權委員會,深入交流各項人權公約之監督落實、人權申訴案件調查與調解、國家詢查等大型計畫之規劃與執行等實務經驗。澳洲人權會尤其著重分享於過去五年推動「自由與平等」此一社會對話大型專案之成果,以及關於澳洲應設置全面性人權法並更新反歧視法制的建議。

在將近一整天的交流中,澳洲人權會主席羅莎琳德‧克勞徹(Rosalind Croucher)教授、人權委員洛琳‧芬利(Lorraine Finlay)、身心障礙歧視委員羅斯瑪麗‧凱斯(Rosemary Kayess)、年齡歧視委員羅伯特‧菲茨杰拉德(Robert Fitzgerald)以及由執行長莉安‧史密斯(Leanne Smith)率領多個業務團隊資深官員與人權會代表團成員交流經驗,收穫頗豐。

此外,人權會代表團於訪問雪梨期間也與APF秘書處人員進行會晤,就APF如何協助本會更加符合《巴黎原則》之具體方法與參與國際與區域人權網絡等事項進一步交換意見。

代表團訪澳期間,雪梨市區正值在4月13日發生隨機襲擊事件,因此在駐雪梨辦事處吳正偉處長陪同下,於18日社區追思日(Community Reflection Day)前往事件發生現場西田邦代(Westfield Bondi)購物中心獻花致意,悼念不幸遇害的6名無辜受害者,傳達對澳洲社會的關切與支持。

此行赴澳交流成果豐富,包括:汲取擁有A級評鑑之國家人權機構的良好實務經驗並反饋於本會職能與業務、拓展臺澳雙邊人權議題之交流對話,以及拓展臺灣參與國際人權網絡等。人權會代表團成員亦踴躍與各拜訪單位分享臺灣方面的努力與成果,包括就廢除死刑、性別平權、酷刑防制、兒少保護、障礙融合、反歧視法制、原住民族權利等議題交換意見,皆獲得肯定與支持。

國家人權委員會感謝澳洲駐臺辦事處、駐澳大利亞代表處及駐雪梨辦事處的鼎力協助,使本次赴澳參訪行程得以順利完成並獲得豐碩的交流成果。